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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理州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大理州法院系统公务员考录工作,现就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成绩排名在职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人员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8:30分-11:30分。

2.资格复审地点: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六楼大会议室(鹤庆路58号)。

联系电话:0872-2209220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考生在资格复审过程中,需提供考试机构提供的照片及信息,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材料(以上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复印件1份)。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疫情防控

资格复审当天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出示“云南健康码”,顺序进入办公区,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需要反复测量体温, 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按相关疫情防控程序处置。

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2.提醒广大考生必须及时地阅读公告、通知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和安排,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4.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日25日